星星之火可以燎原
何况更是有人纵火
一切源头都离不开报複的心裏
合作、纠纷、结怨、打击、报複等等
事出必有因
因何事起源要有如此大的怨恨呢!
疑犯首次作案时,向2辆肇事车辆泼洒易燃液体,但未能成功放火,心有不甘下用停车场内的灭火沙筒破坏车辆玻璃,并成功逃离现场。
同月20号淩晨左右,有关私家车再次被淋易燃气体纵火烧毁。
疑犯利用打火机及易燃液体成功放火,导致2辆私家车不同程度烧毁。
当时,疑犯烧毁车辆想要逃跑的时候,被保安员截获。
犯案者是一名香港黎姓嫌犯,随后被司警拘捕,黎某承认犯案,但拒绝提供幕后主脑等资料。
随后,司警以纵火罪将其移送检察院侦办,并已羁押,由调查科跟进调查并追缉幕后主脑。
合作伙伴变仇人
本月9号,案情终于有了新进展,司警在凼仔、下环及黑沙环等多区拘捕涉案的5名本澳男子,其中2人疑为主谋。
经司警调查,初步起因是为了“金钱瓜葛”引发的诉讼及报複。
5名疑犯为朋友关系
当中,被捕2名主谋分别姓关,31岁,凼仔某车行东主;以及姓邱,31岁,车行员工。
其余3人分别姓黄,26岁,赌厅司机。姓李,27岁,司机。姓康,23岁,司机。
除康某承认收受1,000元协助购买汽油、踩点和提供车辆供黎某犯案外,剩余4人拒绝合作。
事件真相源头
调查科经深入调查,怀疑案件与凼仔某间车行的关姓东主等人有关。
原来,关某的车行原有一名合伙股东,后因双方兑换1,200万元而发生金钱纠纷并拆伙,该名前车行股东事后控告关某,双方因此结怨。
于是,关姓东主联同邱姓员工合谋联同康某、李某、黄某购买易燃物、预先踩点,提供作案工具;
并向香港某犯罪集团僱黎某来澳犯案,最终导致前车行股东的2架车辆被烧毁。
现时,司警落案控以犯罪集团罪和造成火警、爆炸及其他特别危险行为罪,将5人移送检察院侦办。
幸亏只是买凶烧车警告
而不是做出买凶杀人的地步
曾几何时一拍即合变成合作伙伴
如今却变成仇人一般
多好的关系在一瞬间也消逝如烟
所以,做生意,合作有风险
这也是一则活生生的事例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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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辑撰写:小噜